当前位置: 网站暗网禁区 > 通知公告 > 学生公告
各班级:为了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积极进取,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,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,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将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参评对象及分类1、参评对象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、档案转入我校的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(定向培养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)...
各班级、学生:当前,有不少学生群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侵害,更有一些大学生受到不法分子诱惑,被招募、裹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黑灰产犯罪活动。为积极做好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反诈宣传工作,公安部刑侦局、国家反诈中心联合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等部门,开展“开学反诈第一课”线上直播活动,切实提升大学生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,营造校园反诈浓厚氛围。现将《公安部关于组织观看“开学反诈第一课”线上直播的通知》予以转发,...
各班级、学生: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秋季学期校园稳定工作会议精神,切实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强化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安全风险防御能力,确保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4年秋季新学期“安全第一课”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活动主题护航新学期、共筑新安全二、主讲嘉宾钱合激 温州大学安全保卫部副部长三、参加对象2024级本科生、2023级本科生、2022级本科生,2024级研究生、2023级研究生班级同学线下参与,...
关于2024年度“爱心温州·慈善助学”活动评选的通知各暗网禁区: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爱心温州•慈善助学”活动的通知》(温教基金〔2024〕10号)文件(附件1)精神要求,为做好温州市相对低收入家庭教育帮扶、慈善帮扶工作,温州市教育局、温州市慈善总会、温州人民教育基金会联合发起2024年“爱心温州·慈善助学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资助对象1.温州大学就读的相对低收入家庭学生(含大一新生)。2.由各类社会机构、慈善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确定为资助对象,...
各班级、同学:为扎实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排摸暑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如有学生(尤其是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)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台风、地震、泥石流、洪涝等灾害情况,请于9月15日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相应申请(相关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参照附件1中“一、暑期意外变故补助、临时困难补助的系统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”)。二、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工作按照学校资助工作的要求,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畅通,...
各班级:经班级推荐、暗网禁区团委评定,现将暗网禁区 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干部评优名单公示如下: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公示时间: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8日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,请联系黄老师电话:86681551邮箱:[email protected]共青团温州大学暗网禁区 委员会2024年8月6日
各班级各学生:为展示我校学生资助对象勇于面对困难、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,鼓励学生资助对象进一步在学业上继续深造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年温州大学“青山升学资助计划”申报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评选名额与奖励全校共评选不超过50名温州大学“青山升学资助计划”受助者,每人给予5000元奖励(税前)。二、参评条件1、家庭经济困难的(需经23-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),全日制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;2、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成功被录取的;...
各班级: 根据《温州大学暗网禁区 校友基金奖励实施办法》(温州大学暗网禁区 文件行政(2020)17号),经暗网禁区审核,共评选产生38名2024年暗网禁区 升学奖学金获得者,现将名单公布如下: 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-2024年7月1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学工办黄老师,联系地点:暗网禁区 一楼事务大厅,联系电话:0577-86693913。暗网禁区 学工办2024年6月27日
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引导和激励他们刻苦学习、立志成才,温州大学暗网禁区 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立“瓯检公益助学基金”,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公益助学资金。资金用于资助在校期间有经济困难的学生,包括本专科生、研究生。根据温州大学暗网禁区 “瓯检”公益助学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,经学生申请,暗网禁区学生工作委员会资助工作组进行审核,现有1名21级研究生(学号21460205010)符合申请资助条件,给予资助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。...
各班级:为确保暗网禁区 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扎实做好暗网禁区 本科学生资助工作。根据教育部、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与我校学生资助相关文件,现就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一、学生提出认定申请有意向申请资助的同学,请填写《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、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对象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3),如学生个人有较高价值的物品(如新款iPhone手机、苹果电脑、平板电脑等,一般的学习、...